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勤工俭学补助办法
日期:2018-08-2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6120

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勤工俭学补助办法

 

勤工俭学是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勤工俭学岗位设置

每学年第二学期(每年的4-5月份),院资助中心根据学院的“勤工俭学”预算经费结合各系、各部门勤工俭学岗位的需求情况制定全年岗位设置表及预算分配表,并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呈报有关院领导批示后,由院资助中心组织开展全年的勤工俭学资助工作。

二、    勤工俭学岗位申请及资格

每个学期开学一周后,凡我院在校生均可向所在系学管主任或辅导员申请勤工俭学岗位,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三、    勤工俭学岗位补助金标准及发放

1.补助标准

勤工俭学岗位补助金按照黔南州劳动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原则上按照每小时9.5元的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特殊岗位报经有关领导批准特殊处理。

2.补助金发放

各系、各部门每月严格按照当年勤工俭学岗位设置表的岗位及补助标准按月造册,于每月20日上报院资助中心汇总后统一造册报计财处,按月将补助金发到勤工俭学学生银行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