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是院党委宣传教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思政研究和形势政策教育,意识形态和宣传舆论阵地的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与校园文化管理,对外宣传报道等四大方面。其具体工作职责是:
1. 负责全院师生员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思想教育和理论教育。
2. 根据上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学院党委对宣传工作的要求,拟定宣传工作计划,抓好协调检查落实,及时订购分发学习材料。
3. 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协调、运行监测和督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情况,掌握思想动向,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向党委汇报。
4. 协助研究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
5. 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同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的联系。6. 受党委委托,负责对“两课”教学的指导,负责对校内哲学
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管理。
7. 加强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同有关部门一起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素质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及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具体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8. 负责对学报、院报、广播台、校园网络、校内出版物和校内宣传橱窗等舆论阵地的管理,强化宣传舆论工作的业务指导,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9. 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10. 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